香港实施竞争法3年仅3宗个案 港铁无被告原来拥天然屏障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linkedin
01-04-2019

香港实施竞争法3年仅3宗个案 港铁无被告原来拥天然屏障

香港的竞争法(竞争条例)已于2015年 12月实施,时至今日,该条例实施了将近 3年,惟未对市场带来颠覆性影响。原因无他,根据资料显示,政府过去3年收到逾3,000宗投诉,其中开始调查案件只有双位数,真正落案控告只有3宗,主要涉及IT及建筑公司,进行围标或合谋定价的行为,且未有上市公司被控告。

市占率大不代表一定违法

方圆企业服务反洗钱服务主管黄伟超于传媒工作坊表示,政府 3年前成立竞争事务委员会成立首一、两年主要是教育工作。由于委员会资源有限,而且调查到正式落案的过程复杂,所需时间不少,所以现时落案控告宗数偏少。但该委员会最近换了一个美国专家做行政总裁,预计未来工作会更主动,落案控告宗数会增加。 他提到,以现时计,IT及建筑公司为最容易坠入法网的行业,而由两大超市领导的超市零售业,以及 4大公司领导的燃气零售业亦是高危行业。但黄伟超强调,市场份额大的公司不代表犯上竞争条例,而是利用市场地位,进行合谋定价、瓜分市场、限制产量或围标等行为,又或者进行掠夺性定价、捆绑销售或干犯合并守则,才有可能干犯竞争条例。 黄伟超指,竞争法亦要保障社会的经济效益,既然「没有理由建第二条铁路同港铁竞争」,所以港铁为受豁免范围。

「没有理由建第二条铁路同港铁竞争」

另外,常被外界批评垄断的港铁(0066),原来在香港法例列名港铁为受豁免范围。黄伟超解释,竞争法的出现,要保障社会的经济效益,有时难免要设立额免范围,亦即是「没有理由建第二条铁路同港铁竞争」。 行政总裁魏伟峰指,香港法例订明,竞争条例的最高罚款是公司每年营业额一成,且不设金额上限,最多连续 3年罚款。他举例,一间子公司如犯上竞争条例,最高罚款 则是母公司每年营业额一成,提醒公司如干犯竞争条例,影响可以非常大。如外国案例,每次罚款可达 10亿元以上。

原文:HK01

新闻动态

控股公司为子公司负上反競爭行为之刑责

竞争委员会(竞委会) 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布了一项备受瞩目的案件,涉案公司分别是在香港建筑服务业担任重要角色的安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及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乐工程)上市编号19…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