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引入WVR勿损投资者保障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linkedin
01-04-2019

方圆:引入WVR勿损投资者保障

【香港商报讯】记者邝伟轩报道:市场关注港交所(388)修改《上市条例》引入「同股不同权」 (Weighted Voting Rights WVR)及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后,相关企业的合规问题。方圆行政总裁魏伟峰称,虽然港交所引入 WVR体现了创始人对该等公司发展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亦要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认为两者之间不应有分割。

魏伟峰表示,香港引入 WVR公司,涉及公司章程、独立执行董事任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等问题,香港日后引入 WVR公司后,须加强该等公司在上述议题的认知和落地培训。 魏伟峰续指,不排除部分上市公司或会透过成立控股公司,透过企业形式成为WVR公司的股东,故认为日后港交所就上市公司持有WVR公司一事启动咨询时,须设有「日落条款」 ,否则或会出现混乱。 另一方面,香港引入 WVR公司之际,却没有如美国般设有集体诉讼 (Class Action)机制。魏伟峰认为,「不应引入 WVR之下就设有 Class Action」,认为集体诉讼涉及法律体系的问题,进行相关讨论时须思考是否适合香港的诉讼文化。

新除牌机制令妖股收敛

至于早前港交所确立的新除牌机制,魏伟 峰 相信,昔日的「 妖股」问题,将会随新机制 而收敛。他认为,从监管机构的角度来看,虽然上市公司股权易手是很自然的事,但监管机 构仍希望上市公司获具有质素的股东持有,不希望有更多「妖股」出现。

原文:香港商报

新闻动态

控股公司为子公司负上反競爭行为之刑责

竞争委员会(竞委会) 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布了一项备受瞩目的案件,涉案公司分别是在香港建筑服务业担任重要角色的安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及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乐工程)上市编号19…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