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就201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年结的上市发行人,于刊发业绩上最有可能会出现的三个情况;以及就有关在严重新型传染性病源体呼吸系统病的旅游限制,先后于2020年2月4日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表了一项有关刊发业绩公告的联合声明,而联交所更于2020年2月28日就声明中的常问问题进行解答。最近证监会及联交所再于2020年3月16日就201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年结的上市发行人对联合声明就刊发初步业绩及年度报告安排作进一步指引(进一步指引)。下表就如何处理刊发初步业绩、年报,及如何举行股东周年大会等事项进行了总结与分析。

 

_(CNI) 20200317)How to deal with your Annual Report at a glance

 

一文看尽如何处理年度业绩公布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就201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年结的上市发行人,于刊发业绩上最有可能会出现的三个情况;以及就有关在严重新型传染性病源体呼吸系统病的旅游限制,先后于2020年2月4日与…